據黃金眼媒體報導,今年6月朱先生在杭州一家4S店訂購了一輛一汽-大眾邁騰,車價18萬多,雙方約定在7月底提車。然而,朱先生等了幾個月的時間,4S店卻一直推遲交車的時間,一直到10月7日才讓他去提車。不過,朱先生又遇到了新問題,4S店要求“加價”三千元才能提車。
據朱先生描述,之所以選擇這款車,是因為看中的廠家的按揭免息政策。當時跟浙江一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了購車合同,約定成交價是181900元。這款大眾邁騰的按揭方式,約定是貸款10萬兩年利息135元,幾乎相當於免息。此外,雙方還約定了可享受廠家的雙保,約定7月底提車。然而,4S店卻多次推遲交車的時間,直到10月7日才收到4S店的提車通知。不過,朱先生想要提車的話,需要加價三千元,原因是廠家的免息政策發生的改變。
浙江一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吳經理表示,廠家的按揭免息政策發生了變化,當時訂車是在6月份,現在是第四季度,客戶兩年貸10萬元的話會多出2820塊錢的利息。第二個變化就是廠家的雙保,當時是5年5次保養還有5年的延保,但是延保被廠家取消了。
4S店的吳經理否認加價提車的說法,其表示是因為廠家政策發生變動,取消了貸款免息優惠和雙保中的延保,這兩塊費用加起來是三千左右,他們希望朱先生自行承擔。
針對此消息,記者聯繫了一汽-大眾客服,對方表示:“6月份購買邁騰的話,首付40%起廠家補貼利息是5.613%,但是10月份購買邁騰廠家補貼利息是5.7548%,貸款利率有所提升。另外,10月邁騰雙保金額2669元,現在沒有延保了。”
朱先生認為,自己是在6月跟4S店簽訂合同,本來預計7月底能提車,現在等到10月份,廠家政策變動跟自己無關,要求按原來的合同繼續執行。
浙江一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吳經理:“(假如我是顧客,在這裡購車簽好了合同,約好了交車的時間,車子的總價,包括按揭的方式,還有所有的優惠都約定好了,那這一份首先是不是有法律效力)合同本身是沒問題的(那你後來又告訴我,廠家政策變動了,我不能按照這個合同履行了,說得過去嗎)那相應的違約責任我們會承擔的(譬如說你們的違約責任是多少呢)這個違約的話,我們一般是退定金。”
根據購車合同顯示,合同中有一條約定是,如果4S店沒能在約定日期交車,4S店無息返還定金,此外並沒有約定4S店有什麼賠償責任。
朱先生:“什麼叫無息返還,我錢放在你這裡,簽了合同,最後你說我不履行了,我無息返還,那比如說我這個車價跌了呢,我說我要退車,他會同意嗎,他不會同意的,肯定不平等,這個肯定是霸王條款。”
4S店介紹,朱先生6月份定的這款車,目前已經漲價兩萬多,但他們並沒有要求朱先生加價。朱先生的意思是,6月份簽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,就應該按這份合同執行。雙方暫時沒有達成一致,4S店的吳經理請示領導後,表示過幾天後會給朱先生最終答覆。